深市监通告〔2025〕43号
根据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抽检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鑫隆菜行销售的“芹菜”,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经查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鑫隆菜行销售抽检不合格“芹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糖心vlog 龙岗监管局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市监龙不罚〔2025〕平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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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